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方法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方法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旅游风险等级划分?
海外旅行风险等级分为红色(极高风险)、橙色(高风险)、***(中风险)、蓝色(低风险)。
国内旅行旅行风险:
四级风险 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
***风险 ***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
二级风险 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;已在风险区域的,调整或者中止行程
一级风险 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,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
出国游时,如果执意去国家提醒的高风险地区旅行,产生的国家救护费用需要旅行者承担吗?
于情于理都应该旅行者自己承担!
于理:国家已经提醒你有危险,你不听劝阻,执意去,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国家尽到了告知的义务,没有限制你自由的权利,所以出了危险自己承担!
于情:一人做事一人当,由于自己的固执加无知造成的伤害由自己承担!
关于国家救护协助的费用问题,以前没有明确的规定,是由国家免费协助救护。有些旅行者,针对国家已经提出的安全警示地区以后,仍然前往这些高危地区旅行。导致安全***的发生,造成了国家救护费用的存在。使国家的财政受到了损失。针对这一情况,外交部在3月26日,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》草案,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其中规定:
中国公民应当密切关注欲前往国家或已在国家的有关安全提醒,加强安全防范,合理安排海外行程。中国公民在相应安全提醒后,仍坚持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,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,有个人承担。
首先,坚决支持外交部的这个决定!现在有些人生活条件好了,出国旅游,这很正常。但是如果国家已经做出了安全提示的地区,旅行者执意还要前往,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。国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和帮助本国公民的责任,肯定会对遇险者进行救助。但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?毫无疑问,完全应当有这个违反规定者来承担。因为国家的救助费用,是国家财政支出的。是纳税人的钱,凭什么一个违反规定者要化纳税人的钱呢?因此,这个钱必须由他个人承担。第二,违反规定必须要受到处罚!既然规定已经明确,公示不能前往高危地区。出了事情,发生国家救助费肯定是由违反规定者来承担。这就是一种惩罚和警示。如果任由这帮人满世界的乱跑,国家不可能天天跟在他后面救他,还要化我们纳税人的钱,那是不可能的!
我们老百姓有了钱,出国旅游是一件好事情。但出国要讲究文明礼貌,要有素质。到了国外,代表的是国家,不要做出给国人丢脸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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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旅游费用纳税风险评估方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