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旅游带家属费用协议书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游带家属费用协议书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供养亲属抚恤金协议书怎么写?
一、甲方一次性抚恤救助乙方人由乙方一次性领取。
二、本救助金为一次性抚恤,再无后续。
三、乙方负责抚恤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,如由
此引发经济***争议,由乙方负全部责任,与甲方无关。
四、协议签订后,双方再无其它争议事项,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的行为出现,不得再***、诉讼和寻求其它任何解决途径。
五、甲方与于社奎签订的临时工劳动合同自2013年11月12日终止。于社奎与甲方及其单位现有员工无经济***。
六、本协议经甲方签字盖章、乙方签字捺指印后即为生效。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,如有一方违约,后果自负。
七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什字镇法庭留存一份。
甲方:签字(盖章) 乙方:签字(盖章) 委托代理人: 妻子:
长子:
亲属代偿协议签订条件?
1、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。原存在债的关系,无论是合同之债,还是无因管理之债、不当得利之债、侵权行为之债,只要有债权债务,就可成立代物清偿,至于原债的标的如何,在所不问。
2、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。给付的形态有支付金钱、交付财物、移转权利、提供劳务、提交成果、不作为等。以一种给付代替他种给付,才为代物清偿。即使在同一形态的给付中,也可成立代物清偿,如以大米代替玉米,以牛代替马等。
3、须有当事人的合意。由于代物清偿改变了原债中的给付,因而须以债权人、债务人合意才能成立。否则不产生代物清偿的法律后果。
4、须清偿受领人现实受领他种给付。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,即成立代物清偿契约,此代物清偿契约为要物契约,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,才发生代物清偿的效力。
大家怎么看待器官捐献?我想签器官捐献协议,但是家人很反对?
思想决定行为,器官捐献是把自己走完的生命延续到另一个人陌生的人身上,是一件极其有意义的伟大博爱的行为,但是很多人反对,我觉得还是受限于传统观念的影响。
主要有以下4方面的原因:
1、传统观念深入人心。
《孝经》里说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也!”赤条条来到人世,也要完完整整地体面离开。器官是与生俱来的,如果离开时少了某一部位,总觉得愧对父母,愧对这一生、这一世,所以要完完整整地离开,亦如当初出生的时候一模一样。
如此,才算没白活一场。
2.不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价值。
目前,在我国,器官捐赠的流程比较复杂,宣传力度也不大,群体受众也不高。除了某些专业领域医疗人士比较熟悉这些,普通老百姓隔行如隔山,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,所以也不会去特意了解。
对于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自己虽有心但是也无力(救没救到人,自己看不到),不如去做其他更有效果的有福报的事情,最起码能看到效果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带家属费用协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旅游带家属费用协议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